• 【重大好消息】新罗区政府对批发、零售和服务等行业的若干补贴政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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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内容摘要:为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我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稳产增产,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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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罗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

    稳定商贸流通和规上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


   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我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稳产增产,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以下措施:

    一、扶持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发展

    1.激励限上批发企业稳产增产。对限额以上批发企业,2019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及以上(以统计数据为准,下同),2020年1-6月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%、10%以上,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、3万元奖励;2019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,2020年1-6月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%、15%以上,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、3万元的奖励。

    2.激励限上零售企业稳产增产。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,2019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,2020年1-6月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达3.8%、5.8%以上,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、3万元的奖励;2019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下,2020年1-6月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达8%、12%以上,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、3万元的奖励。

    3.鼓励限上餐饮企业复工复产。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(纯餐饮企业,有住宿营业额的按住宿企业政策,已享有国有房租优惠政策的除外),2020年1-6月的营业额达到上年同期70%,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(以房产证为准,下同)的企业,按照2、3月份房租总额的30%给予补助,封顶0.8万元;经营面积1000-3000平方米的企业,按照2、3月份房租总额的25%给予补助,封顶1.5万元;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企业,按照2、3月份房租总额的20%给予补助,封顶3万元。

    4.鼓励限上住宿企业复工复产。对限额以上住宿企业,2019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,2020年1-6月的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达3.8%以上,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;2019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下,2020年1-6月的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达8%以上,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。

    5.扶持商业综合体持续发展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企业1-6月复工率达到90%及以上,且商业综合体内(含楼宇企业)2020年新培育企业数达到5家、6-10家、10家以上(含已报批入库的新企业、经统计部门初审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齐全的老企业),分别给予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。

    二、扶持规上服务业企业稳增长

    6.促进服务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入统。2020年1-6月,对通过月度申报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,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;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租赁和商贸服务业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个门类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通过月度申报纳入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统计的,奖励企业3万元。

    7.鼓励规上服务业企业壮大经营规模。对2020年1-6月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25%以上的,奖励企业3万元;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20%以上的,奖励企业5万元。

    8.促进规上服务业企业稳增长。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,2020年1-6月增速达到25%以上的,奖励企业1万元;增速达到35%以上的,奖励企业2万元。

    9.促进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稳增长。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租赁和商贸服务业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个门类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2020年1-6月增速达到20%以上的,奖励企业2万元;增速达到25%以上的,奖励企业3万元;增速达到30%以上的,奖励企业5万元。

    10.保障规上服务业企业享受普惠性政策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参照享受新罗区“六稳”工作若干措施(龙新委办[2020]2号)。


    附则:

    1.申报上述奖励(补助)企业均为本区限上商贸企业、规上服务业企业,疫情防控措施到位,且企业信誉良好,无涉黑涉恶、无犯罪记录。

    2.上述措施与以往政策措施不一致的,按本措施执行。执行期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(已有具体时限除外)。

    3.国家、省、市已有规定的,按国家、省、市相关规定执行,国家、省、市级政策与本政策重叠、需区级财政配套的,按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

    4.由区商务局负责限上商贸企业的申报指导和审核汇总,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具体兑现工作(联系人:王丹,联系电话:13205978813);由区三产服务中心负责规上服务业企业的申报指导和审核汇总,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具体兑现工作(联系人:饶龙彪,联系电话:13605929182)。


     新罗区人民政府

     2020年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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